兴宁市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4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23时起, 对福兴街道碧桂园1期的临时管控的防控措施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兴宁市做法事。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做好日常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集聚,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主动扫“场所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共同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兴宁市做法事。

特此通告兴宁市做法事。

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兴宁市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5号)

以上措施自11月28日23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兴宁市做法事。

如有上述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请尽快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等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兴宁市做法事。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自觉测量体温。请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官方的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制发、转发、公开他人信息。

特此通告兴宁市做法事!

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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