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2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全区范围内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2月23日昌吉做法事。

特此通告昌吉做法事。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昌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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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昌吉做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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