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宁市占陇镇部分临时

管理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普宁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占陇镇部分临时管理区域(划定详见附图),临时管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普宁市做法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时封控区调整后为:占陇镇四德村东美里8、16、21、31、33、37、39、40、42、46、49、63、86号和占陇镇四德村陈某兵出租屋及东西南北各一巷普宁市做法事。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调整后为:南切流以北,田心路(西楼片)以东,海仔洋至练江以南,汤坑溪(四德段)以西普宁市做法事。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做法事。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11月5日

来源 |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浩盛

标签: 普宁市做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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