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女子买房交了定金后...:沅江市做法事
作者:道教符咒法事法术网发布时间:2022-12-27分类:法事浏览: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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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沅江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学科 陈达)对于 来自东莞的魏女士来说,到沅江市购房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最终房子没买成,自己向中介机构所交的定金被“没收”沅江市做法事。万般无助之下, 她来到沅江市住建局进行投诉,市住建局及时介入,积极调解,最终退还2万元。
10月26日,魏女士向市住建局求助:年初她看中了沅江市一套二手房,并向房产中介机构交了购房定金,可因种种原因,向房产中介机构提出放弃购买这套房子,可中介机构以徐女士违约为由,“没收”了定金,对其提出退款的要求不予理会沅江市做法事。魏女士千里迢迢从东莞赶到沅江协调,中介人员避而不见,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求助市住建局。
接到投诉后,沅江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本着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初衷沅江市做法事。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股第一时间安排房产中介人员和魏女士进行调解,可中介人员态度强硬,拒绝退还定金。
房地产管理股工作人员根据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分析情况并积极寻找突破点,最终认为中介机构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中介应按规定与客户魏女士签订中介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提示告知事关客户的重要条款,可中介未签合同,应负一定的过错责任;二是中介是买卖双方的桥梁,促成交易收取中介费,要有合同具体约定怎么收,现交易未达成,中介费不能说收就收;三是《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沅江市做法事。经3小时调解以及指出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中介人员态度好转,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最终同意退还定金2万元。
魏女士感叹:“没想到这么快帮我追回了2万元定金,太感谢沅江市政府了,谢谢市住建局”沅江市做法事。
沅江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曾庆平表示:“群众满意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实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沅江市做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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