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屠宰和销售生猪产品!贵溪一人获刑:贵溪市做法事
作者:道教符咒法事法术网发布时间:2022-12-26分类:法事浏览:134
日前,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贵溪市做法事。被告人李某退缴的违法所得六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与他人在贵溪市某地投资建立屠宰场,该屠宰场由李某负责管理贵溪市做法事。2019年7月1日,贵溪市相关职能部门向该屠宰场下达关停通知书,要求屠宰场立即关停并不得再进行屠宰行为,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李某签收该通知书。之后,李某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情况下,继续从事生猪屠宰业务。在经营过程中,被告人李某自行购买生猪屠宰,同时,为他人提供屠宰服务,每头猪收取5至10元不等的费用。屠宰后的生猪产品均未进行相关检验检疫,并被销往当地市场。
2020年11月,该屠宰场被监管部门查获,现场发现屠宰及待宰生猪、生猪产品共计2711.3公斤贵溪市做法事。经核查,被告人李某于2020年7月至11月销售生猪产品金额达129万余元。2020年11月27日,被告人李某被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六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经营,销售数额达12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贵溪市做法事。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退赃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表示服判,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利益面前,人们应该坚守底线,以法律作为行为的准绳,心存敬畏之心,不做违法的事贵溪市做法事。同时,也希望消费者擦亮眼睛,在正规渠道购买放心肉。
来源:贵溪法院
☞ 紧急扩散贵溪市做法事!贵溪这些地方免费发退热药
点击下方
『 阅读原文 』
贵溪市做法事了解家乡更多精彩
标签:贵溪市做法事
- 法事排行
- 最近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