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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宿州市做法事

作者:道教符咒法事法术网发布时间:2022-12-23分类:法事浏览:88


导读:各县区、市管园区财政局宿州市做法事,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394号)精神宿州市...

各县区、市管园区财政局宿州市做法事,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394号)精神宿州市做法事,根据《宿州市贯彻安徽省〈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纡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实施细则》(宿政办秘〔2022〕16号)等要求,进一步做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免收工作(以下简称免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租范围

在落实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再继续减免两个月(5月6月),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1个月房屋租金;其中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度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宿州市做法事。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鼓励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业主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各县区、园区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宿州市做法事。

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在省外的,按照属地相关政策执行宿州市做法事。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宿州市做法事。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咨询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宿州市做法事。

二、免租政策执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宿州市做法事。各县区、市管园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在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394号)的基础上,按照《宿州市贯彻安徽省〈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纡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实施细则》(宿政办秘〔2022〕16号)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具体要求,制定本地区免租工作实施细则或方案,明确免租范围、期限、对象等,并将细则或方案、有关联系方式等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二)简化办理流程宿州市做法事。各县区、市管园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转作风、办实事,积极落实“免申即享”要求,确需履行相关程序的,尽量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坚持依法合规,确保免租工作规范高效。涉及非税收入退付的,按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宿州市做法事。各县区、市管园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加强免租政策宣传,确保免租政策精准、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答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关切,稳妥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四)确保应免尽免宿州市做法事。各县区、市管园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免租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市财政局将市直部门、单位落实免租政策情况纳入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三、其宿州市做法事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市管园区财政局以及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于每月5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含本级、所属单位及其所办企业)《2022年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和《免收2022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附件1、2)宿州市做法事。

(二)请各县区、市管园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于4月29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含本级及所属单位)《免租工作对外联系人名单》(附件3)反馈至市财政局资产科宿州市做法事。

附件:1.免收2022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县区)

      2.免收2022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市直)

      3.免租工作对外联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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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

标签:宿州市做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