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沧州市做法事。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2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由沧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沧州市“文化干细胞”阅读推广联盟、沧州市全民阅读促进会联合举办的“民法典与我们同行”线上专题诵读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依托,选取了16个百姓生活中常见的事例,以案讲法的方式呈现给大家,希望我们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阅读者,做一名“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的”宣传者沧州市做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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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机动车未过户沧州市做法事,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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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分手时沧州市做法事,分手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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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子女长期与父母同住沧州市做法事,就拥有房子的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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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精神障碍取得的婚姻可以被撤销吗沧州市做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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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规范我们的人生,又是我们最强大的武器沧州市做法事。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履责。

来源:沧州市全民阅读促进会

标签: 沧州市做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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