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辛集市做法事
辛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0时起, 将“试炮营江畔懿府10号楼2单元 、腾辉绿洲小区3号楼1单元、壹加壹房产中介(晶晟店)、怡康浴池”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按照低风险区标准,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辛集市做法事。
辛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来源 |市防疫办
编审 | 周莉 王俊
主编 | 冯磐毅
监制 | 满建顺
辛集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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