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于11月24日发布出让公告(南川规资(土地)告字【2022】13号),现因故需对该公告内LHC52地块、LHC51地块、LHC32地块、LHC33地块、LHA141地块、木凉镇A102/02、A103/02地块、黎香湖镇C13、C21、C23地块等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出让活动,现于2022年12月14日12时前终止该7宗地块的出让公告南川市做法事。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3日

标签: 南川市做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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