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多少?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贪官蒋超为官之道:永州市超度法事
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科审批科科长蒋超永州市超度法事,掌握着零冷城区及全市印刷厂文化市场(既网吧、KTV、电子游戏、演出)等经营的行政许可的生杀大权,是全市文化系统油水最足的职业,除局长外最赚钱的位子,远远超过副局长职位,外行人不知道,试看蒋超是怎样审批赚钱,又怎样玩弄“权术”的?为什么他能在此岗位上长时间地“经久不衰呢”?与局长有何关系?
一、今年11月初永州市超度法事,外省一名叫刑志强组团一批著名歌唱家于11月30日来永州演出,找到科长蒋超,营业性演出本来属演出地人的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后于3日内审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根本不属于市级文化主管部门主管,为什么蒋超摔开冷区文化局要越权审批?难道蒋是焦裕禄式的干部,愿意不计报酬多做工作,事后,据知情人透露,蒋收受刑志强1万元红包,后才违规审越权审批后,现在该演出团体负责人刑志强在收取大量赞助款和门票收入后卷款100余万已潜逃,未履行演出义务,此责任应该谁负?
据悉,蒋在审批时,刑志强提供的资料、文件和手续都是虚假和不全,从事多年文化审批的蒋心知肚明,可得了好处不能不办事,还算讲义气的“官员”永州市超度法事。比有些收了好处还不办事的官员要“好得多”。
二、2012年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后,根据中央精神将执法分离,设立独立的执法局,设区的市级应将区里的执法权上收市管,没有明确将审批权上收市管,蒋超自知行政审批是块肥肉,处心积虑“做”局长“工作”,并许诺有蒋超饭吃,必先让局长吃饱的承诺永州市超度法事。由于局长不懂业务,见有利可图就拍脑袋决定上收两区的网吧、KTV、电游等行政审批权,至使两区文化局形同虚设。网吧自2006年,国家文化部就严禁新审批网吧,只准减不准增,冷区文化局原规定凡新开一家新网吧,需提供23张未营业而又未作废的老网吧许可证,才能开一家新网吧。这样规定符合文化部只减不增的要求,想新开网吧者只好花钱买未开的老网吧许可证,每张证需12万元,共需买23家许可证才开办一家新网吧,这就意味着新开一家网吧单买老证就需发3万元以上。2012年9月,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就将网吧审批权上收市管,也就将此审批权交由蒋掌管,随后,蒋超以“创卫”为借口,于20132014年新审批网吧数量达11家左右。且又不要提供老证,全然不顾国家、省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硬性规定。试想,蒋超新批一家网吧至少得2万元以上的好处。
三、2012年10月,国家“扫黄办”转来双牌县某中学非法出版教辅教材一案,要求市文化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永州市超度法事。据查,该校擅自非法出版发行教辅读物属实,且数额较大,可这些教辅读多年来都在永州市长虹印刷厂印刷,该印刷厂从未验证准印证印刷,属非法印刷,且数额也较巨大,情节较严重。严重违反了《印刷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局在查处该印刷厂时,印刷厂的负责人由于有蒋撑腰,不予配合。根据《印刷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对该厂予以吊证处罚,执法局呈文到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可蒋不可不予吊证,还暗地里唆使该厂负责人去执法局谩骂并要殴打办案人员,并私下里继续为该厂办理了《印刷许可证》的年检年审手续。请问各级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老百姓,蒋敢置法律于不顾、置违法事实于不顾,冒天下之大不为地去为该厂办理许可证的年检年审手续,不得巨大好处,你们相信吗?
四、零陵区一KTV名叫爱情鸟,二○一四年上半年蒋给其发放了《娱乐经营许可证》,可是八月份经省质鉴部门鉴定为危房,审批前的现场勘验必走程序是否走了?若走了,KTV设在危房又怎能发放许可证?按省文化局规定,文化市场开办的勘定现场应属于文化执法局的工作,为此事,省厅多次明确过,市执法局与文广新局也多次交涉过,可是蒋超一直死死不肯放手永州市超度法事。这其中“利益”太大了,不符规定的条件,只要有好处就可违规审批,全然不顾法律和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也助纣为虐,因蒋是原文化局的干部,属李局长的嫡系部队,蒋也未少李的好处,所以蒋敢胆大妄为。
象上述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数不胜数,蒋所把握的行政审批权,就象叶利钦把握原子弹开关一样,死死地抱住,从未松过手,完全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法规和政策于不顾永州市超度法事。一旦要干具体事、担责的事,如创卫、吊证、安全生产等工作,全推给市文化局执法局去干,这其中的奥秘显而易见了,敬请纪检部门,对这种贪官要严肃查处,清除这类害群之马,以平民愤。